為什麼看護呼吸照護中心 病人只人住42天
想請問各位大大
為什麼看護呼吸照護中心 病人只人住42天 如果在42天內如果沒有康復 就必須轉院到其它院所 是健保的問題嗎 (因為前42天好像都是健保給付 健保有什麼相關規定嗎) 如果是的話 那我們可以自費看護嗎 那費用1個月大約是多少了 如果不是又是什麼原因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一下 謝謝喔
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: Bettydoll ( 實習生 1 級 )
擅長領域: 狗 | 求職轉職
回答時間: 2007-11-13 10:48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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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rvey 您好
我了解您目前所面臨的疑慮
因為我的母親之前也有同樣的狀況
目前健保有規定醫院收的需要使用呼吸器的看護病人,有住院時限的規定,超過就不給付給醫院,醫院拿不到錢,所以醫院就會"趕"病人,所以這已是普遍的現象,不是單一個案了!
一般醫院會建議病人到一般的呼吸看護照護中心,要自費,費用1個月大約是從2萬到3萬都有,需要評估各家的服務,因為畢竟不像醫院照顧上會比較齊全!
如果您是想留在居家看護呼吸照護中心自費住院,您可以到護理站請護士幫您了解整個自費醫療費用,因為各家醫院看護收費不一!
我之前也是花了很多時間去比較,也住過一般地區醫院的呼吸照護中心,醫療品質的確有差別。唉!雖聽說台北內湖康*醫院呼吸照護中心還不錯,但我們還是把我母親帶回家自己照顧!
這是一段很辛苦的路,居家照顧家人是很重要的責任,敬請慎重考慮!
希望我的經驗分享,是您想了解的!~
敬祝您的家人都健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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