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稅又到了..外勞看護報稅和我們一樣是一年一報嗎?還是跟她所填的契約內容而有所不一樣?我看過一個外勞朋友的契約內容說.前6個月每個月 要交3168,之後每個月交950元.我問她是按月交嗎?她說是....但是我看了http:所提到得...似乎不大一樣..請問有誰可以幫我解答嗎?她 是去年9/22入境..那她想要節今年度的稅必須工作到今年1/1起後的183天嗎?
2006-05-31 16:01:21 補充
2.若要外勞看護節稅一定要從95年1月1日起工作滿183天.滿183天只須繳納94年9月22到94年12月31日的稅(20%).(若95年工作未滿183天則從94.9.22開始起算至出境日皆須繳納20%的稅。
3.至於你所看到的前6個月每月3168元跟日後的每月950元.只是只是外籍看護雇主代為保管稅金.順便幫他存款.大多會等到外勞三年或兩年工作期滿時.由此存款中領出幫他完稅(繳納94年9月22到94年12月31日的稅(20%)剩餘款項還給外勞。
台北市晉江街,一名95歲的老翁華林,被發現陳屍在宮姓看護住處,女看護宣稱老翁是「病死」,但檢警發現老翁,臉上和身上,有多處瘀傷,還有不明割傷,懷疑他是受虐致死,另外,警方查出,女看護的月薪高達9萬,老翁還把價值千萬的房子過戶給看護,懷疑老翁死因不單純!
女看護的家門口貼著,租售的紙張,走進去一樓的前院,雨棚加蓋,這簡陋的地方,就是華老先生住的地方,一張行軍床堆滿了尿布還有西藥,旁邊還有尿桶,輪椅,但主人已經離開人世,照片上的人就華老先生,這是去年過生日時,拍下的照片,現在卻被檢警認定,華老先生的死和女看護大有關係,老先生臉上和身上,有多處瘀傷還有不明割傷,鄰居懷疑他是遭到女看護,虐待致死,但女看護反駁,她月薪九萬,盡心盡力照顧老先生,已經廿二年,才沒有這回事。
真的是這樣嗎,警方調查,隔著一條街,這間價值上千萬的房子,本來是華林老先生的,現在已經過在女看護名下,而且女看護有老先生的印章存摺,可以隨意提領金錢,不過女看護說,房子過戶是老先生沒有錢,自動說要用來抵薪水的,現在警方初步認定,華林老先生身上的傷,不像女看護所說的,老先生自己不小心摔傷,先將女看護列為殺人疑犯,而華老先生在美國的兒子,擔心老爸可能被謀財害命,已經從美國趕回台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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