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勞來台工作年限可望延長!勞委會昨邀集各界研商外勞逃逸對策,對延長「外勞來台工作期限」初步達成共識。
但是究竟要全面取消年限?或是自現階段九年延長至十二年?或僅針對家庭類外勞延長?與會代表仍有不同意見、目前並未定案。
國道六號工安意外揭露我國逃跑外勞問題後,勞委會昨日第二度召開會議研商對策。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組長蔡孟良指出,昨日會議主要有三個討論案,包括延長外勞來台工作期限、外勞自由轉換雇主及是否提高違法仲介以及雇主罰則。
蔡孟良指出,對雇主,延長工作期限可以提升人力穩定性;對勞工,較長的工作年限、回鍋工作機率變高,可降低逃跑意願。與會代表對延長外勞來台工作期限較具共識。
但要延長多久?據指出,已有立委提案擬由現行九年延長至十二年,會中也有代表認為,可先針對家庭類看護工延長期限,以解決受照顧者好不容易適應外勞照顧、卻因為年限必須換人的問題。甚至有人建議取消外勞年限,仍未最後定案。
此外,延長外勞工作年限必須修法,勞委會表示,修法時,也可能一併取消現行外勞三年必須回國一次的規定。
至於外勞人權團體要求取消目前外勞須與雇主協議才能跳槽的限制,與會代表也認為可以適度放寬,但須進一步研擬配套措施。
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則認為,外勞工作期限不論延長幾年、都還是「定期契約」,延長無助解決逃跑問題,「只是圖利雇主,讓雇主使用外勞更方便」,卻沒有根本去解決外勞逃跑問題。